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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示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资助审核意见的通告

 

根据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人环规〔20173号)、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(深交规〔20185号)要求,现将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资助审核意见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

公示时间为20201124日至1211日。公示期间,对资助审核意见有异议的,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核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  受理电话:2526658213760242604

  受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市交通运输局大楼1008

  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00-1200、下午1400-1800

  特此通告。

 
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

20201124

附件:
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资助审核意见

 

根据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人环规〔20173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、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(深交规〔20185号),我局通过深圳市绿色港口建设补贴申报系统完成了2020年度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的申请和审核工作。具体情况如下:

一、经审核,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、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等2家港口企业提出的港口岸电使用补贴,符合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,同意给予补贴。

二、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合计3,199,972.26元。

(一)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07月至9月岸电电价补贴金额为280,932.12元,供电需量费补贴金额为1,638,560.00元,岸电测试费补贴金额为690,000.00元,岸电设施维护费补贴金额为469,013.34元。共计3,078,505.46元。

(二)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20207月至9月岸电电价补贴金额为47,464.05元,岸电设施维护费补贴金额为74,002.75元,共计121,466.80元。

港口协会成员单位

  • 深圳港口协会

会长单位: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深圳市大铲湾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深圳大铲湾现代港口发展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深圳平盐海铁联运有限公司

副会长单位: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

监事会主席单位:深圳市华舟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
监事单位:深圳市鹏海运电子数据交换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