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人环规〔2017〕3号)、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(深交规〔2018〕5号)要求,现将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资助审核意见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11日。公示期间,对资助审核意见有异议的,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核申请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受理电话:25266582、13760242604
受理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市交通运输局大楼1008室
受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、下午14:00-18:00。
特此通告。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
2020年11月24日
附件: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资助审核意见
根据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深人环规〔2017〕3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、《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(深交规〔2018〕5号),我局通过“深圳市绿色港口建设补贴申报系统”完成了2020年度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的申请和审核工作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经审核,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、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等2家港口企业提出的港口岸电使用补贴,符合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,同意给予补贴。
二、2020年第四批深圳市绿色港口补贴资金合计3,199,972.26元。
(一)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9月岸电电价补贴金额为280,932.12元,供电需量费补贴金额为1,638,560.00元,岸电测试费补贴金额为690,000.00元,岸电设施维护费补贴金额为469,013.34元。共计3,078,505.46元。
(二)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9月岸电电价补贴金额为47,464.05元,岸电设施维护费补贴金额为74,002.75元,共计121,466.80元。